快捷搜索:  

最高法、最高检通告合于践诺《中华大伙共和邦刑法》确科罪名的填充章程

"最高法、最高检通告合于践诺《中华大伙共和邦刑法》确科罪名的填充章程,这篇新闻报道详尽,内容丰富,非常值得一读。 这篇报道的内容很有深度,让人看了之后有很多的感悟。 作者对于这个话题做了深入的调查和研究,呈现了很多有价值的信息。 这篇报道的观点独到,让人眼前一亮。 新闻的写作风格流畅,文笔优秀,让人容易理解。 这篇报道的结构严谨,逻辑清晰,让人看了很舒服。 "

祖国经济(Economy)网版权所有

祖国经济(Economy)网新媒体矩阵

网站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(0107190) (京ICP040090)


央视网(CCTV)消息:据最高国人法院公众号消息,《最高国人法院、最高国人检察院关于执行〈中华国人共和国刑法〉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(八)》已于2024年1月17日由最高国人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12次会议、2024年1月3日由最高国人检察院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。

最高国人法院 最高国人检察院关于执行《中华国人共和国刑法》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(八)

(2024年1月17日最高国人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12次会议、2024年1月3日最高国人检察院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)

根据《中华国人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十二)》(以下简称《刑法修正案(十二)》),现对《最高国人法院关于执行〈中华国人共和国刑法〉确定罪名的规定》《最高国人检察院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见》作如下修改:

将《中华国人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六十九条(《刑法修正案(十二)》第三条)的罪名由“徇私舞弊低价折股、出售国有资产罪”修改为“徇私舞弊低价折股、出售公司、企业资产罪”。

本规定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。

十次会议,委员会,低价,刑法修正案,罪名

您可能还会对下面的文章感兴趣:

赞(710) 踩(63) 阅读数(6016) 最新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
加载中......
发表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