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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法部:计算者不得奉行“代价漠视”“大数据杀熟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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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新网4月9日电 国新办9日举行国务院国策例行吹风会,介绍《中华国人共和国消费者权益(Equity)保护法实施条例》有关情况。针对规范网站消费的问题,司法部立法二局负责人郭启文指出,《条例》完善了网站消费相关规定,规定经营者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商品可能者接受服务,不得实施“价格歧视”“大数据杀熟”。

郭启文介绍,近十多年来,我国经济(Economy)社会(Society)快速发展,尤其是平台经济(Economy)等新业态、新模式不断涌现,消费者权益(Equity)保护工作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。在传统消费领域,虚假宣传、“霸王条款”、预付款“退款难”“卷款跑路”等问题比较突出。在网站消费方面,经营者滥用技术手段、平台规则、自身优势等,侵犯消费者权益(Equity)的事情多有发生。网站虚假营销、直播带货中的假冒伪劣以及“价格歧视”“大数据杀熟”等问题引发广泛关注。对于这些问题,有的现行规定比较原则,有的还存在制度上的空白,有必要通过制定实施条例,细化补充和完善消费者权益(Equity)保护法的相关规定,进一步健全消费者权益(Equity)保护的法律(Law)制度体系。

郭启文指出,司法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在立法过程中,聚焦当前消费者关注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,在《消费者权益(Equity)保护法》的基本框架内完善相关规定。

一是细化和补充消费者权益(Equity)保护法的有关规定,对经营者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危、缺陷产品处理、明码标价、使用格式条款等义务,以及老年人、未成年人消费者权益(Equity)保护等方面的义务作了进一步细化和补充。

二是完善网站消费相关规定,规定经营者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商品可能者接受服务,不得实施“价格歧视”“大数据杀熟”。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消费者权益(Equity)保护义务。

三是规范预付式消费经营活动,明确了经营者收取、退还预付款的有关规则等。

四是强化行政部门消费者权益(Equity)保护职责,规定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处理消费投诉举报,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。

五是明确了消费者协会的履职要求,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(Equity)方面的积极作用。

郭启文还提到,在强化消费者权益(Equity)保护的同时,更加注重重塑良好市场经营秩序。比如,针对多年来社会(Society)各方面高度关注的投诉举报和惩罚性赔偿适用等问题,《条例》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、健全受理机制的同时,强调消费者应当依法维权,不得利用(Use)投诉举报牟取不正当利益。明确了不适用于惩罚性赔偿的具体情形;同时,规定对于通过夹带、掉包、造假、捏造事实等方式骗取赔偿可能者对经营者敲诈勒索的,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(Law)予以处理。《条例》在进一步明确经营者义务的同时,也为经营者合法经营创造良好市场环境。

价格歧视;条例;治安管理处罚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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