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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估客非礼罪成判囚15个月,法官斥旅舍房内欲强制内地女口交具高度耻辱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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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名54岁内地已婚男商人,前年8月在香港机场,结识了一名内地女子,数日后于酒店午膳期间,以借电话充电为名邀请女子到其房间,期间以阳具贴向女方面部。受审后陪审团一致裁定男商人企图强奸罪脱,以5比2大比数裁定非礼罪成。法官林颖茜今午(30日)在高等法院判刑指被告当时意欲强逼事主为其口交,具高度侮辱性,贬损尊严,事后怪责事主的言论更令人冒犯、厌恶及愤怒,判囚15个月。

林官引述创伤报告指35岁女事主在案中自尊受损,惟没有留下痛苦记忆,情绪影响亦逐渐消退,又指54岁被告韦德恩利用(Use)与事主共同的祖国人身份,表现得善良,利用(Use)了事主信任,对其造成不利影响。林官判刑指案中被告全身赤裸,在床上双腿夹住同样赤裸的女事主,有一定程度武力,加重情节严重性,而被告移前令阳具非常之贴近事主脸部,令事主感到十分恶心,作供时亦表现厌恶。

林官续指被告当时意欲强逼事主为其口交,具高度侮辱性,贬损尊严,事后怪责事主的言论更令人冒犯、厌恶及愤怒。林官最后指事主对被告有一定程度信任,希望(Hope)对方帮助业务发展,此亦加重情节因素,判囚15个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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